企業辦理建筑資質分立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4、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5、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企業章程包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7、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
8、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或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由于不同情況的建筑企業合并、重組或分立需要的材料略有不同,因此除了企業外資退出只需要提交上述材料外,根據不同的情況企業還需要增加辦理材料。
企業全資子公司間重組分立和國有企業改制還需提交:
1、經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2、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復印件;
3、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國有企業改制還需多提交:企業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母公司)或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跨省變更還需要提交:
1、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或跨省遷出證明;
2、經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3、企業遷出地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變更的書面意見。
企業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設合并):
1、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或跨省遷出證明;
2、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復印件;
3、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
以上是湖南長沙建筑資質辦理服務公司為您提供的關于企業辦理建筑資質分立需要什么材料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到您。如需建筑資質代辦服務,了解更多建筑資質辦理知識,歡迎聯系湖南建筑資質代辦公司。
標簽: 資質分立